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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分析

来源: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1-10-14 15:25

2021年1-9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全市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一)1-9月份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据统计,1-9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66起,同比减少67起,下降50.38%;死亡57人,同比减少59人,下降50.86%;受伤40人,同比减少26人,下降39.39%;直接经济损失344.72万元,同比减少1121.51万元,下降76.49%。其中:全市共发生省上重点考核的生产安全事故25起,同比减少12起,下降32.43%;死亡25人,同比减少6人,下降19.36%;受伤15人,同比减少16人,下降51.61%。


其中:

道路交通:1-9月份,全市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58起,同比减少64起,下降52.46%;死亡49人,同比减少56人,下降54.29%;受伤37人,同比减少24人,下降44.26%;直接经济损失42.66万元,同比减少32.31万元,下降43.09%。其中:全市共发生道路运输车辆事故(生产安全事故)17起,同比减少9起,下降34.62%;死亡17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5.56%;受伤12人,同比减少14人,下降53.85%。

农林牧渔业:1-9月份,全市共发生农林牧渔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持平。(延川县“5.4”修建牛棚挖掘机致人死亡事故,经延川县政府调查认定为意外事故,延川县安委办申请予以核销)。这起事故是:

3月29日,在延川县大禹街道办高家坪自然村发生铲车平整土地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75万元。(已结案)

采矿业:1-9月份,全市共发生采矿业事故(煤矿)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减少1起1人,下降50%。这起事故是:

8月24日,延安能化集团富县矿业开发有限公司芦村一号煤矿龙门架接头脱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煤矿事故)

建筑业:1-9月份,全市共发生建筑业事故6起,同比持平;死亡6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25%;受伤3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25%;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同比减少834.71万元,下降89.30%。其中,发生房屋建筑事故3起,同比减少2起,下降40%;死亡3人,同比减少4人,下降57.14%;受伤2人,同比减少1人,下降33.33%。发生电力建设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增加1起1人。发生公路建设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2人。这6起事故分别是:

1、3月6日,延长石油富县电厂项目部二标段(山东电力建设第三工程有限公司项目部)发生塔吊安装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2人受伤。(电力建设事故,已结案)

2、4月18日,延安市旺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黄陵县东关棚户区安置房项目3#主楼屋面进行防雷接地维修施工时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建筑施工事故,已结案)

3、5月25日,甘肃荣程鹏达建筑有限公司承建的富县白草洼精细化工园区普莱斯德公司岩棉在建项目工程发生高处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建筑施工事故)

4、6月4日,宝塔区大砭沟雅荷小区楼体外墙粉刷改造工程发生施工人员坠落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7.06万元。(建筑施工事故,已结案)

5、6月29日,志丹县金丁镇芦子沟一标段(吴华高速公路)在施工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造成1人死亡、1人受伤。(公路建设事故)

6、8月26日,志丹县省道S305改线工程马尾河段,挖掘机在施工过程中遇山体落石,造成1人死亡。(公路建设事故)

1-9月份,其他行业领域没有发生事故。

(二)9月份安全生产事故情况

9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9起,同比减少12起,下降57.14%;死亡7人,同比减少9人,下降56.25%;受伤3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40%;直接经济损失6.15万元,同比减少92.51万元,下降93.77%。其中,发生省上重点考核的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增加1起、1人,分别上升33.33%%。

其中:

道路交通:9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道路交通事故9起,同比减少11起,下降55%;死亡7人,同比减少8人,下降53.33%;受伤3人,同比减少2人,下降40%;直接经济损失6.15万元,同比减少2.51万元,下降28.99%。其中,发生省上重点考核的道路运输车辆事故(生产安全事故)4起、死亡4人,同比分别增加2起、2人,上升100%。


9月份,其他行业领域没有发生事故。

(三)较大事故基本情况

1-9月份,全市共发生较大安全事故(非生产安全事故)1起、死亡3人,同比分别持平;无人员受伤,同比减少1人。没有发生省上重点考核的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这起较大事故是:

7月1日,宝塔区延大路与新区北环路路口发生三轮汽车(非营运车辆)与小轿车(非营运车辆)相撞事故,造成3人死亡。(非生产安全事故)

(四)各县区(管委会)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县 区/单位事故起数(起)死亡人数(人)受伤人数(人)


起数其中:生产安全事故死亡其中:生产安全事故受伤其中:生产安全事故
宝塔区10410420
吴起县101010
志丹县1325291
安塞区212100
子长市414120
延川县717110
延长县111100
甘泉县212188
富 县746452
洛川县101000
宜川县111100
黄陵县424220
黄龙县101010
新区管委会302030
高新区管委会313110
南泥湾管委会000000
高交大队767644
备注:延川县“5.4”修建牛棚挖掘机致人死亡事故,经延川县政府调查认定为意外事故,延川县应急管理局申请,在生产安全事故直报系统予以核销。





二、安全生产事故的主要特点

(一)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持续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1-9月份,全市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50.38%和50.86%,省上重点考核的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32.43%和19.36%;绝大数地方和行业领域事故控制情况较好。南泥湾开发区保持了“零事故”控制。吴起县、洛川县、黄龙县、新区管委会生产安全事故保持了“零”控制。

(二)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总体稳定。1-9月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下降了52.46%和54.29%。省上重点考核的道路运输车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了34.26%和5.56%,均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68%。

(三)建筑业事故多发易发。1-9月份,全市共发生建筑业事故6起,同比持平;死亡5人,同比减少25%,均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24%。其中,房屋建筑事故3起、死亡3人,均占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50%,电力建设事故1起、死亡1人,均占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16.67%,公路建设事故2起、死亡2人,均占建筑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33.33%。

(四)其他行业零星事故时有发生。1-9月份,发生煤矿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下降50%,均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发生农牧业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分别持平,均占全市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的4%。

三、做好今后安全生产工作的建议

9月份以来,由于持续强降雨引发的自然灾害事件多发频发,一些地方受灾严重,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国庆过后,很快将迎来党的六中全会。加之,当前化工产品、煤炭价格持续居高,企业赶进度、提负荷、增效益意愿强烈,给安全生产带来了不利影响。各级、市级各行业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和有关部门单位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一仗接着一仗打,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抓,坚决履行好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

一是要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正确处理安全与发展的关系,在服务中保安全,以安全保发展、保运行,指导帮助企业消除隐患,支持优质安全产能释放,对重大风险隐患要精准发现、坚决整治,切实守牢安全底线。

二是要主动梳理、深入研判本地的突出风险。要持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重点,针对建筑施工、城市安全、道路运输以及中小微企业等事故多发易发的行业领域,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建立风险隐患台账,主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把责任细化落实到各部门和单位,新兴风险要主动上手,主动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

三是要真抓实干严管严控。对当前供需紧张、风险最突出的矿山、危化企业,要加大执法和服务力度;对瓦斯突出、大班次等高风险矿井要死看硬守;对大型综合体、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要紧盯不放。要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积极推动各部门都行动起来、齐抓共管,共同打好第四季度安全防范这场硬仗。

四是要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要在安全生产工作末端落实上再下功夫,通过开展专家技术服务、专项督导、明查暗访等多种形式,督促企业加大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力度。特别是对排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挂牌督办,落实整改责任、措施、时限等要求,限期整改到位,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水平。

五是要全力抓好各项应急处置。要加强灾害性天气监测预警,扎实开展当前安全防范应对,提升多灾种综合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要强化应急准备,健全完善预案,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演练,切实提升应急处置水平。要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告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能够按规定程序和时限要求及时上报,坚决杜绝迟报、瞒报、漏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