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17〕5号)、原陕西省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陕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陕煤局发〔2017〕18号)和《关于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补充规定的通知》(陕煤局发〔2017〕24号)等有关规定,经资料审查、现场考核定级和网上公示,同意批准子长县双富煤矿为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自公布之日起3年,现予以公告。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0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