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16至18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你公司所属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检查时,发现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存在4条重大事故隐患(见附件)。2026年1月5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向我局下发了移送书(矿安监陕煤三移〔2025〕110-2号)。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有效整改,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我局对4条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责令你公司所属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停产整顿,排除事故隐患。
二、责令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立即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黄陵矿业公司要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如整改期间擅自组织生产,将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由你公司复查通过后书面上报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将按程序予以销号。
联系人:张 浪 联系电话:0911-7090141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明细表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1月7日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明细表
| 序号 | 隐患基本情况 | 治理责任单位 | 治理责任单位上级公司 | 挂牌督办单位 | 督办责任人 | 备注 |
1 | 煤矿为高瓦斯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专用回风巷用于掘进工作面主运输、辅助运输,仍然进行生产。北翼回风大巷为专用回风巷,在巷道11#联络巷至三盘区灾害治理巷开口约850m段布置有带式输送机及其配套电气设备,并作为三盘区灾害治理巷掘进工作面的运料、行人、运输巷道,三盘区灾害治理巷已掘进180m。 | 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 张浪 | |
2 | 煤矿为高瓦斯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盘区进风巷一段进风、一段回风,仍然进行生产。西二辅助运输巷为西二盘区进风巷,设置为一段进风、一段回风,进风段为207进风顺槽及切眼、207 回风顺槽、209进风顺槽外围系统(2025年7月18日开口,向北掘进82m后于2025年7月30日掉头向西二回风巷掘进,2025年11月12日贯通)3个掘进工作面的进风巷道,回风段为207回风顺槽、209进风顺槽外围系统2个掘进工作面掘进期间的回风巷道,且未在巷道进回风侧设置通风设施,期间207回风顺槽、209进风顺槽外围系统分别掘进了1200m、240m。 | 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 张浪 | |
3 | 煤矿为高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人为屏蔽(隐瞒)甲烷传感器真实数据,仍然进行生产。2025年11月15日4点班、16日4点班,207运输顺槽中部甲烷传感器通过风筒破口放置在207切眼综掘工作面风筒(编号81#)内,风吹甲烷传感进气口,人为屏蔽(隐瞒)甲烷传感器真实数据,期间207切眼综掘工作面正常掘进。 | 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 张浪 | |
4 | 煤矿为高瓦斯矿井,安全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掘进工作面的甲烷传感器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仍然进行生产。西二辅助运输巷的一段作为207回风顺槽、209进风顺槽外围系统(2025年7月18日开口,向北掘进82m后于2025年7月30日掉头向西二回风巷掘进,2025年11月12日贯通)2个掘进工作面的混合风流回风巷道,该段巷道一侧设置有远程集中供电供液硐室,2个掘进工作面及回风流的甲烷传感器断电范围不符合规定,不能切断供电供液硐室设备电源,期间 207 回风顺槽、209进风顺槽外围系统分别掘进了1200m、240m。 | 陕西双龙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 张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