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2月9至11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对你公司所属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一号煤矿进行行政检查时,发现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一号煤矿存在1条重大事故隐患(见附件)。2026年2月14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向我局下发了移送书(矿安监陕煤三移〔2026〕26002-2号)。为确保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有效整改,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我局对该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责令你公司所属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一号煤矿立即停产整顿,消除事故隐患。
二、责令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一号煤矿立即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整改过程中你公司要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在重大事故隐患整改销号前,不得擅自组织生产,如整改期间擅自组织生产,我局将依法立案查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由你公司复查通过后书面上报我局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按程序予以销号。
联系人:王凯联系电话:0911-7090141
附件:重大事故隐患明细表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2026年2月24日
附件
重大事故隐患明细表
| 序号 | 隐患基本情况 | 治理责任单位 | 治理责任单位上级公司 | 挂牌督办单位 | 督办责任人 | 备注 |
1 | 矿井通风系统不可靠,未实现分区通风。矿井在六盘区的盘区巷道末端“借道”开门布置十盘区的1015备采工作面回风顺槽的西翼段,该条顺槽西翼段(布置在六盘区大巷煤柱东侧)反掘工作面施工期间的回风进入到六盘区回风巷,导致两个生产盘区未实现分区通风,1015回风顺槽于2026年1月已贯通。 | 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一号煤矿 | 黄陵矿业有限公司 | 延安市应急管理局 | 王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