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市应急局政秘科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我局编制的《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上『如:延安市应急管理局(http://yjgl.yanan.gov.cn/)』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二)编排体系

(三)公开形式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1.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yanan.gov.cn/);
2.“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3.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应急管理局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号楼)11楼
联系电话:0911-709116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应急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应急局申请获取。市应急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市应急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应急局政秘科
办公地址: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911-7091168
传真号码:0911-7091168
电子邮件:yananajj@126.com
邮政编码:7160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市应急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应急局政秘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市应急局网站上点击《依申请公开》栏目(可直接转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市应急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市应急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应急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市应急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应急局办公室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911-7091168;
地址:延安市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邮编:716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市应急局政秘科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我局编制的《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上『如:延安市应急管理局(http://yjgl.yanan.gov.cn/)』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二)编排体系

(三)公开形式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1.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yanan.gov.cn/);
2.“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3.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应急管理局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号楼)11楼
联系电话:0911-709116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应急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应急局申请获取。市应急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市应急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应急局政秘科
办公地址: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911-7091168
传真号码:0911-7091168
电子邮件:yananajj@126.com
邮政编码:7160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市应急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应急局政秘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市应急局网站上点击《依申请公开》栏目(可直接转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市应急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市应急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应急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市应急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应急局办公室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911-7091168;
地址:延安市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邮编:716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市应急局政秘科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我局编制的《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上『如:延安市应急管理局(http://yjgl.yanan.gov.cn/)』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二)编排体系

(三)公开形式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1.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yanan.gov.cn/);
2.“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3.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应急管理局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号楼)11楼
联系电话:0911-709116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应急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应急局申请获取。市应急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市应急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应急局政秘科
办公地址: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911-7091168
传真号码:0911-709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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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7160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市应急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应急局政秘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市应急局网站上点击《依申请公开》栏目(可直接转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市应急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市应急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应急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市应急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应急局办公室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911-7091168;
地址:延安市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邮编:716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我局编制了《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主动公开信息
(一)公开范围
市应急局政秘科负责本部门的信息公开。具体信息可参见我局编制的《延安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网上『如:延安市应急管理局(http://yjgl.yanan.gov.cn/)』查阅《目录》或者直接搜索信息,也可以到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地址: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二)编排体系

(三)公开形式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机制,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通过政府公报、政府网站或者其他互联网政务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途径予以公开。
1.延安市应急管理局网站(http://yjgl.yanan.gov.cn/);
2.“延安市应急管理局”微信公众号;
3.报刊、广播、电视等。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政府信息。也可前往市应急管理局查询获取政府信息。
市应急管理局 地址: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综合楼(1号楼)11楼
联系电话:0911-7091168
服务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00-12:00 下午14:00-18:00
(7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四)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将在第一时间予以公开,最迟自信息产生后的20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的有关事项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市应急局提供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市应急局申请获取。市应急局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处理。
(一)受理申请机构
市应急局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市应急局政秘科
办公地址: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办公时间:8:00—12:00;14:00—18:00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
联系电话:0911-7091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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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件:yananajj@126.com
邮政编码:716000
(二)申请受理
申请人向市应急局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选择下述三种形式提出: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市应急局政秘科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直接提交《申请表》,也可以在市应急局网站上点击《依申请公开》栏目(可直接转到市政府门户网站)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并提交,受理申请机构将通过电子邮件告知申请人信息,或者在相应网站公告栏目中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
受理机构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的处理
受理机构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需延长答复期限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1、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市应急局掌握的政府信息,市应急局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市应急局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受理机构将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市应急局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受理机构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三、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市应急局办公室投诉。
监督投诉电话:0911-7091168;
地址:延安市新区综合楼11楼68号 邮编:716000
此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也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中的任意一个部门或多个部门投诉举报或通过法律途径予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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